此次调整后,集中供暖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CNG汽车用气价格中,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由2.35元/立方米调整为2.81元/立方米;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为3.56元/立方米。
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中,商业用气存量气销售价格由2.57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3.56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
工业用气销售价格,根据用气量不同调整价格也不同。月均用气量60万立方米以下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由1.99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2.87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月均用气量6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由1.80元/立方米调整为2.21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2.68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特大工业用户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存量气销售价格由1.75元/立方米调整为2.16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2.63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