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改变机动车登记结构、构造的规定
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我们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的车辆称作非法“改装车”。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不允许对车辆进行有改变其结构、构造和特征的改装。
二、改装车的定义
“改装”是指改变原来的结构,“改装车”是指改变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的机动车。“结构”是指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构造”是指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特征是指可以作为事物特点的征象、标志等。我们所说的“机动车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主要是指:机动车在注册时的相关数据、技术资料和外观特征。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相关数据、技术资料是指车辆型号、车辆品牌、外扩尺寸、车长、车宽、车高、轴数、轴距、轮距、车身颜色、总质量、载质量、整备质量、乘坐人数、轮胎规格、载货汽车的钢板弹簧数量、货箱高度、燃料种类、发动机排量、功率、转向方式、最高车速、接近角、离去角、前悬、后悬等,外观特征是指机动车公告和机动车行驶证中照片记载的特征。
三、改装车的特征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一般来说,对于乘用车的改装可以分为外观、进气系统、点火系统、排气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涡轮增压改装、车灯改装等几个方面。一些改装只改变了车辆外观,如车身颜色改变;一些改装即改变了外观又改变了车辆性能,如加装下扰流板,可能造成车辆接近角变化,影响车辆通过性;还有一些改装目的是改变车辆性能,如发动机改装。
3.1 外观改装
改变车身外观最迅速、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加装空气动力套件。所谓空气动力套件就是俗称的大包围,基本上包含了进气格栅、车侧扰流板(侧裙)、后包围以及后扰板流(尾翼)等,有时在路上会看到在原厂保险杠会加装一片下扰流板,一般则称之为下巴:若是没有更换前后保险杠,只是加装下巴,也有人称其为小包。加装空气动力套件可使车辆更具可看性以及更具运动气息。下扰流可以使车头接近地面,减少气流进入车底的流量,同时将乱流分散至车头两旁,提高了车身稳定性后下扰流将流经车底的气流改变为向下的方向。通常所说的“尾翼”比较专业的叫法为扰流板,多见于运动型轿车和跑车上。扰流板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减少车辆尾部的升力,如果车尾的升力比车头的升力大,就容易导致车辆过度转向、后轮抓地力减小以及高速稳定性变差。 加装扰流板等空气动力套件并不会使车辆跑得更快,严格地说,好的套件通常会降低车速。一般的外观改装包括前后杠、两裙边、前大灯装饰板、高尾翼、天窗...还有一些时下才流行起来的汽车底盘灯的改装,和现在已经很流行的汽车贴纸。
因车辆前部及发动机罩形态变化,突起及棱角增多,可能在车辆与行人发生正面撞击时对行人产生更大伤害。改装可能会改变原始车辆接近角,降低车辆通过性,造成事故隐患。
3.2 点火系统改造
点火系统是发动机工作的另一要素,由火花塞和点火线圈共同构成,原有配置均为单组线束,改装用火线的多组线束和高性能导电特质点火线圈产生的高压电能大量、及时的传导给火花塞。改造点火系统如果各电路之间连接不好,最容易致使汽车发生自燃。
3.3 排气系统改造
时下最流行的改装部件非排气管莫属,似乎加装一支大口径且声浪惊人的排气管后,车辆便会跑得更快,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