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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油改气-全国天然气价格调整福建缺席?

自2月28日发改委发布增量气与存量气并轨通知以来,各地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标准相继出台,在众多的门站价格标准里,唯独没有福建和西藏的身影,就此疑问,液市网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为大家释疑。

发改委于2013年7月10开始实行的天然气门站价格表中只有29个省份,其中就没有福建省,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针对陆上天然气管道的(包括沿海LNG进口后汇入陆上天然气大管道的)更具体来说,主要是针对中国石油旗下的高压天然气管网系统。福建现在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尚未投产,仅是依靠莆田的LNG进口,是相对独立的管道系统,不适用于国家发改委2013年7月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

1246号文,一(二)章节的“适用范围”有具体描述:“门站价格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执行统一门站价格;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但单独销售的,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管道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福建省就适用于上述加黑字体部分,因此天然气价格调整表中不包含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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